“安全责任书
”不能一签了之
谈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是关键。新年之初,按照上级要求,各地方各单位都逐级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责任制度也如期进行了修改和公布。这些工作是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必要措施,并无可厚非。
但在个别地方,安全责任书虽然签了,责任制虽然有了,却只是说在嘴上,层层强调,无人落实;有的挂在墙上,没有具体分工落实,缺乏明确的责任;有的责任制写在纸上,责任书签后锁在柜子里,形同虚设,从而使责任书成了
“装饰品”,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究其原因,本人认为目前的责任书存在着五方面的缺乏:第一个是
缺乏有效性。有的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签订责任书是为了推责任和应付上级的安全检查,空对空,甚至根本说不出所签责任书的内容,落实从何谈起。第二个是
缺乏对等性。缺乏双方约束机制,制度中只规定下级应如何去做
,应负何安全责任,并未对领导
规定应做什么,缺乏权利义务的对等性。三是缺乏可操作性。有些责任书内容由于不是从各地的实际出发,照搬照抄,千【第一篇】
律,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性,更没有可操作性。四是缺乏监督性。责任书签完后,有的人就把它束之高阁,中间没人监督,没人对照检查落实,成了一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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