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教育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充分发挥现有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种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及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科学规范、责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
第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六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总务处、电教中心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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