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进修资助计划
28.1
试用期满的员工,在不与工作时间冲突的前提下,公司鼓励
他们继续学习以保持提高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技能,或发挥他们的潜能以便能在公司更加出色地工作。
28.2
员工自行参加与工作有关的培训课程
,应事先向部门主管及人事部相关人员提出申请。课程结束后,凭发票及结业证
书向公司申请报销学费,包括报名费、实验费(不包括书费、资料费、文具费及交通费)。
公司将视实际情况,同
意全部或部分报销相关费用。
28.3
长期进修计划如
MBA等,员工可提出申请
交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批准。公司将根据该培训的工作相关度,员工个人
业绩和职业发展方向以及预算状况决定是否批准。一般情况下公司报销一半学费(不包括书费、资料费、文具费及
交通费),在学业结束后凭结业证书报销。同时该员工应与公司
签定培训协议,根据所涉金额大小,一般为学业结
束后2-3年。28.4
公司将视实际需要决定是否资助员工参加
各种得到
批准的专
业会议/研讨会/年会以及订阅各种与专业组织有关的专业出
版物的合理费用。
第二十九条外地培训待遇
凡由公司安排的,在其他地区进行的培训,按公司出差标准报销差旅费。(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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