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储存
①仓库应阴凉通风,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严禁受热。库内照明应采用防爆照明灯。库房周围不得堆放可燃材料。
②钢瓶入库验收要注意
:包装外形应无明显外伤,附件齐全,封闭紧密,无漏气现象,包装使用期应在试压规定期内,逾期不准延期使用,必须重新试压。
③内容物互为禁忌物的钢瓶应分库储存。例如,氢气钢瓶与液氯钢瓶、氢气钢瓶与氧气钢瓶、液氯钢瓶与液氨钢瓶等,均不得同库混放。易燃气体不得与其他种类化学危险物品共同储存,储存的钢瓶应直立摆放整齐有序
,最好用柜架或栅栏围护固定,并留有通道。
易燃液体储存
易燃液体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
1.检查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2.作业前必须打开仓库前后大门。大门必须栓牢。
3.报警系统出现异常不得进行作业。
4.泄漏危险品不得进入仓库内。取样分析后必须将盖、口封闭,周围清除干净。
5.容器包装应严密无损,否则应转安全地点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6.化学危险品入库后,要及时记账、登卡,做到
“三清”(规格清、型号清、数量清),
“两齐”(库容整齐、摆放整齐),确保账、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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