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使用管理
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印章使用及管理,保证印章刻制、保管、使用以及废止的合法性、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
规定。第二条印章是指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及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力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党
支部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各职能部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及其他须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五条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改刻与废止
第六条公司印章的刻制、改刻与废止的申请由印章保管和使用部门提出,填写《印章刻制审批表》(见附件
1),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提出的申请中必须要将新旧印章的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予以说明。
第七条印章刻制由公司
办公室负责,印章的内容、规格、样式由
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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