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司机岗位安全操作章程
第一条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条上岗之前
,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正确穿戴、使用劳保用品
。第三条不准疲劳上岗,严禁喝酒后
上岗。第四条司机应熟知所操作机械的技术、操作性能及各种装置、仪表的功用和使用方法。
第五条认真严格执行
《港区安全管理规定》、《流动机械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作业前1、作业前做到
“八查”、“四清”和试运转,设备不得带病使用。
2、行驶时遵守《港区交通管理规定》
第七条作业中1、叉装物件时,被装物件重量应在该机允许的载荷范围以内
。当物体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
100mm
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
2、叉装时,物件应靠近起落架,其中心应在起落架中间,确认无误码后方可提升。
3、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
4、起步平稳,变换前后方向时,应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
5、叉车在转弯、后退、狭窄通道、不平路面等情况下行驶时,或在交叉路口和接近货物时,都应减速慢行。除紧急情况外,不宜使用紧急制动。
6、两辆叉车同时装卸一辆货车时,应有专人指挥
联系,保证安全操作。
7、不得单叉作业和使用货叉顶货或拉货。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