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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危险度取值法评价方法介绍及举例
(一)方法介绍
借鉴日本劳动省安全计价六阶段法的定量评价法,结合我国《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
160——2
,1999
年版),HCJ43
——9l
等有关规范、标准对其内容做了部分修改,研制了
“危险度取值法评价
”。该法规定单元危险度由物质、容量、温度、压力和操作
5个项目来确定,其危险度分别按
A=10
分、B=5分、C=2分、D=0分赋值计分,由各分数之和确定危险等级。
≥16分是具备
高度危险
(工级)的单元,
11—15
分为具备
中度危险
(Ⅱ级)的单元,
≤10分为低危险度
(Ⅲ级)单元。该法适用于化工及石油化工工艺过程及储存系统的安全评价,在进行危险指数定量评价时,可先进行简单的
“危险度取值法
”评价,对危险度分值大于
14(Ⅱ
级)的各单元再进行
“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
”或“火灾、爆炸、毒性危险指数计价
”。危险度取值法评价方法见表
9—14
。注:①见《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XXX
年版)中可燃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②见《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
(HC2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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