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起重机安全操作章程
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
,经过相关部门
考核合格
,发给合格证
,方准上岗作业
,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
,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
,钢缆是否符合安全章程规定
,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齐全与否
、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转
,吊车在变电站内部分停电工作,吊车外壳必须要有
可靠接地,吊车停放或行驶时,车轮、支腿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
1.2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3、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该先
将重物吊离地面
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果发现
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利进行拒绝
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
5、严禁吊物上站人、严禁吊物超过人顶、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和通过。
6、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
45°,严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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