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需要
“多一事”检查考核是供电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这是实践证实了的结论。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安检员不严格按照
章办事,去笃行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具体表现几种心态:第一个是
缘于“事小”。象简单工作不系安全带、不开班前会、梯子未绑防滑皮、限高不够标准、戴安全帽不正确等等,在安检员眼中
视为“鸡毛蒜皮
”的小事,考核起来怕人说是小题大做。第二个是
缘于“没造成后果
”。虽然出现了习惯性违章,但没有引发安全事故
,没造成损失,考核起来怕影响单位声誉和员工成长。三是缘于
“爱情面”。平日里,大家低头没见抬头见,因工作上的小事伤了和气,显得自己不通人情。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是一种短视行为,是不负责任的托词。
“千里大堤,溃于蚁穴
”,“小洞不补,终酿大祸
”,犹以事小而不为,必将引起大事故。没造成后果的违章行为,是一种隐患;不下
“重药”,及时制止,一旦造成后果,补救都来不及。碍于情面,草草了事,表面上看是包庇的过错,使当事人免受考核,实质上是对过错的纵容,加速了当事人向大事故或死神的边缘的迈进。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是主观意愿,但事实往往不以主观意愿为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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