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章程
(一)、分站应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查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
(二)、分站和过渡电缆及各种传感器之间的接头一定要封闭在接线盒内,以免失爆。
(三)、分站和分站的电源、蓄电池不能置于地上,应该定做专用的托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供电电源的电源侧。
(四)、分站和过渡电缆连接的接线盒应该固定在分站的托架上,以避免行人将电缆弄乱、拽断等。
(五)、分站的蓄电池必须保持一定的电量,电网停电后,系统至少能够正常工作两个小时以上。
(六)、分站应该由专人负责每天检查、维护,发现问题立刻解决。
(七)、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壁不小于200mm,风速、压差、温度、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映该点测值的地点。
(八)、每隔7天必须要使用
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瓦斯传感器等进行1次
调校,其它传感器也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
(九)、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转
6-12个月,须将井下部分
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测、修理
,检查与装置关联的电器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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