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有关规定
1、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1)总包单位应对承揽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
2)当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2、持证上岗
1)从事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方可上岗作业;
2)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1)当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上报
;2)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3)应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
4、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当设置
相应的安全警示牌
;2)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
3)应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
,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
4)施工现场应当设置
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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