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起草规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废止行为,提高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为规范服务与管理行为的需要,依法制定并由总经理签署发布的规定、办法、程序等的制定发布、修改和废止。
第二章组织与权
责第三条 信息化
部负责组织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研究、拟订年度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组织、督促计划的执行;
(二)起草或者组织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三)审查规章制度送审稿,出具审查意见;
(四)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规章制度草案并作规章制度草案的审查报告;
(五)组织、草拟规章制度解释、修改、废止的意见.
第四条各部门(分公司)根据年度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起草属于本部门(分公司)职责范围的规章制度草案.
第五条办公室办理规章制度公布和归档事宜。
第三章程序规定
第六条工作计划
(一)公司于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
(二)各部门(分公司)认为需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
信息化部报送下一年度制定规章制度的申请。
申请应当对制定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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