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培训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参照《
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卫计局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我院相关科室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业务培训。
第三条培训经费预算由医院实行总量控制。各科室应遵
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无预算或者超预算安排支出。
年度终了,培训经费结余一律注销。
第四条各科室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
则,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节约培训资源,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章 计划和备案管理
第五条各科室应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实行先审批、后培训。各科室制订的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
各科室应在每年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培训计划
报业务主管科室
审核,由
院班子会
批准后施行。
第六条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不得调整。因工作需
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及调整预算的,报
主管科室
和院班子会审批。
第三章 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培训费是指各科室开展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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