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石厂生产经营承包协议
合同编号:
H-002
甲方:路桥集团第二公路工程局武汉绕城公路路面工程项目经理部
乙方:徐宏伟
为了加快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及按期竣工,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共同协商,由甲方提供足够的资金、施工机具,乙方负责管理劳力及机械等,在甲方的指导下由乙方进行轧石厂管理,甲方进行质量监督,特签订本承包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双方权利及义务:
乙方必须对按甲方要求对机械定期进行保养,若甲方抽检发现乙方未按要求对机械定期保养,甲方可对乙方处以经济处罚。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基层材料
8万吨/月,若乙方不能按时合格生产出甲方每月指定的基层材料,甲方扣留乙方当月产量不足额人工工资总额的
10%。若乙方产量高于甲方每月指定的基层材料产量要求,甲方按乙方超额生产量的人工工资的
10%进行奖励。
甲方按4.50
元/吨付给乙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甲方负责及时协调地方关系以使乙方生产正常,若因地方关系因素耽误乙方合计
3天以上而造成乙方不能完成生产计划,
则按耽误天数除以当月天数相应减少月生产计划。
乙方需按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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