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加班、调休、休假管理规定
为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
本院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根据
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
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便于
本院工作人员
遵照执行。
一、本规定适用于本
院全体工作人员
。二、本院工作人员
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日8∶30~1
6∶3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休息。(其中,
翻班人员、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
职工的工作时间以现行规定和工作需要另行规定)。
三、本院工作人员
应自觉遵守
本院的作息规定,按时上下班并做好考勤记录.
四、工作人员
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凡上班不打考勤者按迟到处理、下班不打考勤者按早退处理、上下班都不打考勤者
按旷工处理
)。五、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1、原则上本院不提倡工作人员
加班,鼓励高效率地工作,鼓励工作人员在8小时内完成任务,
各部门应严格控制部门中
职工加班的情形;
2、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因工作需要或部门
负责人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
的,称为加班
;3、职工
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
由部门负责人
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经主管
职能科室负责人
(职能科室、中层干部由分管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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