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及运输管理安全措施
(一)机电管理
⒈所有机电设备包机到人,挂牌管理,出现问题追究包机人的责任。
⒉禁止带电移动拆接、检测、修理
电气设备和线路。
⒊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要专人负责,并挂有
"有人作业,不得送电
"标志牌,上好闭锁螺栓,以防误送电;严禁预约停送电。停电后要用同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检验无电后,必须检查瓦斯,要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
1%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高压电气设备必须挂接地线,而后方可进行工作,检测、修理
完毕后进行全面检查,确实无误后,方可联系送电。
⒋所有电气设备严禁明火操作,严禁在工作范围
20m内瓦斯浓度超过
1%的情况下检测、修理
电气设备。
⒌严格按照操作章程
操作使用电气设备,严格执行电气设备的维护制度,保
证设备的电气性能良好。
⒍电气作业工艺及管理做到
"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
"。⒎严格执行煤矿井下用电
"十不准",即:⑴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和过电流保护装置;
⑵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
⑶不准甩掉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
⑷不准甩掉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⑸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⑹不淮用铜、铅、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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