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计算机设备和机房应当保持
其工作环境干净、整洁
,保持机房所必须的温度和湿度。
第二条计算机房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
更换消防器材。
第三条机房及其附近禁止吸烟
、焚烧任何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机房。
第四条机房用电严禁超负荷运转
。需要接入设备时,应当严格按照
机房配电线路,对号接入,严禁随意接入负载。
第五条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
第六条机房工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总开关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和步骤,发现火情应沉着判断起火原因,及时上报
,并立即切断电源及通风系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灭火。
第七条机房内应当定期
除尘,在除尘时应确保计算机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机房内严禁存放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设备或物品。
第九条节假日期间,应留有值班人员,或开启监控设备。
第十条保持室内清洁,不允许在机房内吸烟,吃东西
、喝饮料、扔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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