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岗位安全操作章程
一、一般要求
1、井下电工必须注意力高度集中
,头脑清醒和具备
井下常识,对视力、听力不准者不得参加电工工作。
2、作业前观察周围环境是否安全,确无问题时,方可作业。
3、新工人必须由有经验工人指导工作,不得独立作业。
二、停电作业
1、井下严禁带电作业,井下检测、修理
或安装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
2、停电后、作业前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
3、当验明确认无电后,先放电,后挂接地
.4、安装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接地线顺序与此相反。
5、在作业前,检测、修理
人员应将电气设备的闭锁装置锁好,并挂上
“有人作业、禁止送电
”的标志牌,方可进行作业。
6、在双回路供电的设备作业时,应派专人进行停送电。停电后,要挂停电牌,对无人看管的变电所应设有专人看管
。三、电气设备安装、检测、修理
和检查、处理
1、安装电气设备地点周围,要求环境干燥,避开顶板淋水和滴水区域,整机放置于地面垂直,倾角不得超过
15度。2、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不得在井下使用。
3、井下供电应做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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