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章程
(1)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穿戴劳保用品
。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3)焊接现场
10m范围以内
,不得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燃易爆
物品。(4) 使用之前
,应检查并确认初、次级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初、次级接线处必须装有防护罩。
(5)次级抽头联接铜板应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应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并确认完好齐全、无松动或损坏。接线柱处均有保护罩。
(6)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时,应分接在三相电源网络上,使三相负载平衡。多台焊机的接地装置,应分别由接地极处引接,不得串联。
(7)移动电焊机时,应当切断
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当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当立即
切断电源。
(8)严禁在运转
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
(9)焊接铜、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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