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的
“安全心理
”很重要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在导致事故的发生
的种种原因中,人的不安全因素是很重要的原因。要搞好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
,必须及时矫正各种影响安全的不良心理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
在安全科学的理论研究中,有一条被称作是
“事故法则
”的“海恩法则
”,即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
29次轻微事故、
300起未遂先兆以及
1000
起安全事故隐患
。也就是说,任何的严重事故都不是偶然的,如果做到先期的认识、预防,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人的行为过失以及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都可直接导致不安全事件的发生,都是由于人的思想、行为发生倾向造成的,而这种倾向最主要、最根本的原因则是人的心理活动所产生的。
具体分析一下,从业人员的个体不安全心理状态及其典型观念表现主要包括:
1、急功近利、急于完成任务
——早干完早下班
;2、怕麻烦、图省事
——何必那么讲究形式,循规蹈矩,太麻烦了
;3、存在侥幸心理,习惯性、想当然,仅靠经验操作
——这么干就行,以前一直这么干的,应该没问题的
;4、麻痹大意、蛮干
——什么防护啊天天不用不也没事么
;5、应付检查心理
——来检查了,快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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