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
1.重大危险源宏观监控系统
(1)宏观监控的主要思路
建立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
明确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对于危险源的管理责任、管理要求,促使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机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规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实施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级别的企业确定规范的现场监督方法。建立健全新建、改建企业重大危险源申报、分级制度,使重大危险源管理标准化
、制度化;
同时与中介组织配合,根据企业的行业、规模等具体的情况
提供监控的管理及技术指导;逐步建立全国范围以内
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系统。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由区县一级安全部门进行。信息网络建成之后,市级安全部门可以通过网络针对一、二级危险源的情况和监察信息进行了解,有重点地
进行现场监察;国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对各城市的一级危险源的监察情况进行监督。
(2)宏观监控系统的设计思想
各城市应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有条件的城市可建立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使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更加直观。
各城市应建立各区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与市安全监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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