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开工之前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向参加操作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详细、认真地将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有关设备(包括防火设备),以及操作过程当中应当注意
事项交底清楚。
2.对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等病患
,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施工过程当中
,如果发现
恶心、头晕、刺激过敏等情况时,应当立即
停止操作。
3.严禁使用未成年或精神不正常的工人参加屋面上的沥青工作或运输熔热油类工作。沥青作业每班应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4.施工现场应有急救备用药品,以防被烫伤或恶心、头晕等时涂抹急救之用。
5.从事有毒防水材料作业工作时,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操作人员不得赤脚、穿短裤和短袖衣服进行操作,裤脚袖口应扎紧,并应配戴手套的防脚套。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6.操作时应当注意
风向,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方向;如遇大风,沥青烟雾飞扬,应当立即停止
工作,防止下风方向作业人员中毒或烫伤。
7.存放卷材和胶粘剂的仓库或现场
要严禁烟火,如需用明火,必须要有
防火措施,且应当设置
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和砂袋。
8.高处作业时应当严格
遵守"高处作业
"的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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