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焊(割)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1、焊割一般安全规程:
(1)电焊、气割工均为特殊工种,需身体检查合格,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
“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
”,方能独立操作;
(2)焊接场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3)操作时(包括敲渣)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载好帽子;
(4)在易燃易爆的车间、场所或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经过冲冼清除有毒、有害、易燃易爆
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确认无误方可进行工作;
(5)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禁止用氧气作通风),照明应采用
36V以下;(6)电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
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章程规定
;(7)高空作业应戴安全带,
采取防护措施,并设人地面监护;
(8)工作完毕,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后,才能离开现场;
(9)助手必须懂得电焊、气焊的安全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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