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防范员工
过早发生职业病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188-2014)
规定了劳动者接触各种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要接受不同体检周期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如接触苯
(包括工业用甲苯、二甲苯
)作业的劳动者在岗期间
1年体检一次。企业和劳动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接受职业健康体检按说不会再次发生
职业病,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职业接触人群中有少部分人由于遗传因素可能对这种或某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别
“敏感”,他们在未接触这些危害因素的上岗之前
体检时“一切正常
”,但在上岗接触这些危害因素后的
1年甚至几个月内,参加法定周期内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时,却被
查出已有确切的职业健康损害,有的甚至已造成严重的不可逆的健康损害,进入职业病诊断程序则即被依法诊断为相应的职业病,致当事工人和企业措手不及,并可能引起当事人和企业的心理恐慌。
下面以两例职业病诊断案例为例,谈谈如何合理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职业健康损害的变化,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职业病危害发生。
低浓度接触也可患病
贾某初次从事喷漆作业,而该工作中会接触到职业性有害因素苯。上岗之前
体检显示,贾某无职业禁忌证,然而,上岗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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