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管理办法
工作票管理办法
1.总则1.1 为了进一步加强
和规范工作票的管理与执行,保障人身与设备的安全,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依据《发电企业生产管理规章管理制度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结合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1.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必须要严格执行
本办法。
1.3本办法适用于大容公司各投产电站。
2.填用工作票范围
2.1在电站范围以内
进行一切生产设施、设备、各系统所属自动装置、保护回路和表计、仪表、遥控、检测电子回路等的检测、修理
、维护、试验、消缺、技改等工作,进行与上述工作相关的准备工作、上述工作对象的门、柜、围栏维修等工作或在设备周围、附近进行有可能对设备发生影响的其它工作,均应办理工作票手续。
2.2当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缺陷需要紧急检测、修理
时,其抢修时间不超过
4小时,又不影响在运设备安全的,经分公司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同意,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在检测、修理
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事后当值负责人必须将经过记录在值班记录本并汇报安全生产技术部。
如果设备损坏比较严重,
4小时内没有恢复的,应补填工作票并履行正常的工作许可手续。
2.3在生产现场重点防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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