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推广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广东海洋医药有限公司
乙方:沈岩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产品委托乙方进行综合推广服务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推广合作资质条件
甲方是一家符合国家规定设立的药品生产企业
或药品经销公司
,开展推广服务合作的产品拥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甲方应提供乙方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件、
GMP证书或GSP证书、质量标准及其他产品相关资料。
乙方是一家符合国家规定设立的推广服务企业,有药品市场推广服务的相关资质和能力,乙方应提供甲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
推广目标
二、推广方式
乙方以下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推广甲方的目标产品:
信息收集:目标产品的流向、终端库存信息
学术推广会
:科室会、医院会、城市会、病例讨论、学术研讨会、学术年会等
市场调研
:产品在目标市场的覆盖、市场占有及竞争状况
拜访:乙方安排足够的人力定期
学术拜访目标客户
医学教育:学术讲座、继续教育培训、患者教育活动
上市后临床研究:产品在上市后收集临床大规模使用过程中的药品相关效果信息,以便更好使用药品
其他推广服务:双方认为合
规的其他有效推广方式
三、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