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和监视控制程序
1目的对照目标和指标及运转
控制要求,定期监视、测量和评估公司的环境表现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以确保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范围适用于公司
QES管理体系中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监视和测量活动。
3职责3.1安保部负责组织对环境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完成情况的检查,并组织守法评价工作。
3.2检测中心负责对公司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安全目标、指标及重大危险因素方案完成情况的检查,并组织守法评价工作。
3.3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本专业范围以内
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因素的监视和测量活动;其中人事部重点负责对职业病、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测量和监视,安保部重点负责对消防器材管理以及易燃易爆
场所的监视和测量,资产管理部重点负责对大
型机械运转
状态的检查。
3.4生产部负责本施工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作业环境情况
、人员安全行为、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因素的控制等方面的检查。
4环境的监视和测量
4.1污染物排放的监视
4.1.1污染物排放监视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场界噪声、现场扬尘、废水排放、放射剂量、汽车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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