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安全使用管理程序
1 目的
加强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等过程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以内使用的脚手架。
3 职责
3.1 安监部负责对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和拆除进行监督检查。
3.2 使用单位负责脚手架的搭设、使用、维护和拆除的具体管理。
4 程序
4.1 各单位在施工时,应根据现场作业环境的需要搭设脚手架。脚手架应当由持证的架工搭设。搭设时应当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九章第一节、第二节及MSOP-00-52《安全设施标准化实施管理程序》之4.8.8条款的有关规定,同时应当符合下述规定:
a. 严禁用支架吊杆作为立杆使用。
b.脚手板应满铺且应铺二块以上,脚手板两侧必须封牢。
c. 特殊情况下搭设钢木混扎脚手架时,立杆严禁使用钢管。
d.特殊及危险工况如悬吊式脚手架,悬吊点应加设保险钢丝绳;钢管与钢管悬吊脚手架,上、下部必须要使用两个扣件。
e. 组合式脚手架搭设,不论架子大小必须与牢固的构筑物连接。
f.架子搭设与带电线路或带电设备必须保持可靠的安全距离。
g. 脚手架外侧、平台及步道均应搭设105-120厘米高的栏杆和18厘米高的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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