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路与建筑物安全距离
根据供电线路《设计规程》规定,
10、110、220、330、500千伏架空裸导线的安全距离为
1.5、5.0、6.0、7.0、9.0米,只要满足以上距离要求即是安全的。
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kV以下:1.0米;1kV-10kV
:1.5米,35kV
:3.0米,66kV-110kV
:4.0米,154kV-220kV
:5.0米,330kV
:6.0米,500kV
:8.5米。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
66千伏—110
千伏为40米。而根据有关规定,高压线与住宅楼应距离
20米。如将高压线移到地下,高压电缆外皮到地面深度不得小于
.7米,位于车行道和耕地下,不得小于
1米。1KV以下距离为
4米;1-10KV
距离为6米;35-110KV
距离为8米;154-220KV
距离为10米;350-500KV
距离为15米若从电力安全角度考虑,并考虑大风引起高压线产生风偏,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
五条规定: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进一步保证
已建架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