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章程
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质监部门培训考试,并持有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2、开车前应检查各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该先
鸣铃。4、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上运转
,必须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测、修理
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5、检测、修理
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
“禁止合闸
”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
“禁止通行
”的标志。
6、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该先
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转
,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运转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
“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构,不准离开驾驶室。
8、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雨或六
级以上大风时应当立即停止
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9、龙门吊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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