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药品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严禁销售质量不合格药品。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
80、81、82、83、84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
72条。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销售药品的质量管理。
4.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具体实施
负责。5.内容:5.1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之前
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之后
取得上岗证,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5.2 认真严格执行
国家的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标示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5.3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药品要按用途陈列。
5.4营业员依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5.5销售药品必须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正确介绍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其注意事项
等,指导
顾客合理用药,不得虚假夸大药品的疗效和治疗范围,误导顾客。
5.6在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药师等相关内容
的胸卡。
5.7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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