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
为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流程。
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科主任担任。
临床科室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相关规定
(一)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二)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见附件1,由会诊人员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或科主任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三)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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