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水质事件应急预案
一、水源水质事故的分级和应急处理措施
1、三级:一般水质事件
由于大量降雨,原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悬浮物质,造成原水浊度增高时。可通过合理调整净水剂投加量的方法从而达到
满意的净水效果。
高藻期原水澡类含量高,处理难度大,沉淀后水和出厂水难以达标时,水厂应当立即
在原水中投加液氯,并适当提高加氯量,提高预氯化效果。
原水水质出现异常,污染物质超过有关标准,但经过水厂正常处理,出厂水水质可以达标时。水厂化验室要实行
24小时值班,加强水质检测的频率。
2、二级:较大水质事件
当发生不明原因的水质恶化、污染物严重超标及水源性疾病爆发时,接到报告或发现原水水质问题的第一负责人,应当立即
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同时向市卫生监督部门和市环保局报告,中心化验室要加强对水源水水质的监测,增加检测频率和检测项目,并协同市卫生监督部门、市环保局尽快查明原因。同时水厂要提高液氯投加量,增加杀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处理措施,确保出厂水水质
达标,如果水质不达标,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报经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批准,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直到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3、一级:重大水质事件
源水水体发生突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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