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
(信息时间:
2011-5-24
)建质〔2011〕131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
自2006年以来,我厅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 认真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广大建筑施工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 效,提升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水平,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为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文件精神,在总结我省近年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征询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我厅对原
《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申报考核办法》(建安〔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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