钳工岗位的安全操作章程
除遵守分厂一般安全规程外,还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1、凡新进岗位人员或改变工种者,必须进行班组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2、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劳保品不全者不准上岗作业。
3、任何机器在检测、修理
之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
“正在检测、修理
,禁止合闸
”的标记。
4、有酸矸的场所,一定要穿戴防护眼镜和胶鞋,有粉尘和毒气的场所要戴口罩和防毒具。
5、高空作业时,应扎好安全带,作好防护措施,患有高血压、癫痫病、心脏病和其它不应高空作业的人,不准从事高空作业,高空作业修理时,应当注意
安全,不准上下投递工具和零件以免失手造成事故或损坏工具。
6、大型零件吊起时,绳索应牢固,要扎得牢靠,吊起时不能倾斜,要放时要稳当。
7、修理中如需多人操作时,必须要有
专人指挥,相互间要密切配合。
8、修理中不
准用手试摸滑动表面,转动部位或用手探试螺纹孔。
9、氧气瓶、乙炔瓶不得靠近放置、不得敲击、碰撞、严禁曝晒,氧气瓶、乙炔瓶放置相距应在
5m以上。11、试车前要检查、电源接的是否正确,仔细检查
机器各部,看是否有障碍物确保无误后
方可开车。
11、在CO2站进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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