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之前必须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凡涉及设备管理单位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应该积极力争设备管理单位协助核查既有设备,施工之前双方必须对地下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予以确认,划定防护范围,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
3.涉及营业线施工时,应同设备管理单位经常监视并保持既有的使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如果发现异常应当立即停工力争积极主动配合快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使用.
4.施工作业结束后具备放行列车条件时,施工相关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消点手续.
二)营业线光电缆安全保护措施
1.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对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结构物、光电缆的径路走向作详细的了解,做好标志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距电光缆线路三米范围以内严禁机械施工,人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人与设备管理单位监控人员现场一起监护。
3.大型机械设备通过光电缆区时,应在设备管理单位指导下实行有效防护并征得其同意后方可通行。
三)施工机械作业安全措施
1.在与营业线并行地段进行机械施工时无论任何作业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2.44M);严格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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