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点及热力管网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热网运转
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非工作人员,不允许随意
进入热力点内,如有外单位参观学习,应经保卫部门批准,方能入内。
3.每天必须对外网和第二受热站进行巡视。但如第一受热站一人值班工作时,巡视工作应另派人完成。
4.热力点运转
值班人员,应负责站内和外线安全运转
工作。5.热力点运转
值班人员的具体工作应包括对各用户的水质化验工作。
6.在运转中如果发现
设备供汽压力、流量及回水不正常时,应当及时
向车间反映、以便快速进行处理
。7.按交接班制度认真交接设备运转情况
和存在问题。
(二)、操作章程
1.送汽操作
(1)生产、采暖和生活的送汽工作,必须在接到车间调度通知后,方可供汽。
(2)送汽工作应当由
专组或专人统一领导和指挥。
(3)送汽前应对全线和所有阀门进行1次
全面检查。
(4)送汽前,应在送汽沿线上派出人员,定点,定人进行池水伐门的操作。要事先将池水伐门打开,放净管内的余水,但要注意池水伐门不得过大。
(5)沿线准备工作完毕后,送汽时,指挥人一定要通知池水操作人员,提醒他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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