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普钠的使用及其注意事项
给药说明
(1)本品只宜作静脉滴注,长期使用应置于重病监护室内。静滴速度每分钟按体重不应超过
10μg/kg
。(2)静滴前,将本品
50mg
先用5%葡萄糖注射液
2—3ml
溶解,再以
5%葡萄糖注射液
250—1000ml
稀释至所需浓度,输液器要用铅箔或不透光材料包裹使避光。
(3)溶液应新鲜配制,用剩部分应弃去,新配溶液为淡棕色,如变为暗棕色、橙色或蓝色、应弃去。溶液的保存与应用不应超过
24小时。溶液内不宜加入其他药品,如颜色变蓝、绿或暗红色,指示已与其他物质起反应,即应弃去重换。
(4)为按照计划
达到合理降压,最好使用输液泵,以便精确调节流速,抬高床头可增进降压效果;药液有局部刺激性,谨防外渗,推荐自中心静脉作滴注。
(5)经治疗病情已稳定,撤药时要给口服药巩固疗效;病患
同时使用其他降压药时,本品用量要减少。
(6)少壮男性病患
麻醉期间用本品作控制性降压时,需要用大量,甚至接近
极量。(7)如静滴已达每分钟按体重
10μg/kg
,10分钟而降压仍不满意,应考虑停用本品,改用或加用其他降压药。
(8)左心衰竭时应用本品可恢复心脏的泵血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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