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操作措施
(1)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力部门
的安全章程规定
。(2)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与线路电压绝缘等级相符,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3)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在建工程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
10KV
及以下不得小于
6m,35~110kV
不得小于
8m,200kV
不得小于
10m,330~500kV
不得小于
15m。(4)各种电器设备应当配备
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5)在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4Ω,并不得在同一供电
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7)工地安装变压器必须符合电力部门
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三相平衡。
(8)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9)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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