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氯钢瓶充装、运输、装卸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
对液氯使用的管理,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规程、规定、要求和我司
实际,对液氯钢瓶(氯瓶)的充装、运输、装卸作出以下管理规定:
1.氯瓶充装系数为
1.25
Kg/L,
严禁超装;液氯的充装压力不得超过
1.1Mpa
。2.充装后的氯瓶必须复验充装量。两次称重误差不得超过充装量的
1%。复磅时必须换人换衡器。
3.氯瓶并不全部装满液氯,留出约
20%的体积作为气化的空间。
4..氯瓶须由持有消防部门核发的危险品驾驶员专用证的驾驶专车运输,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并在运氯专车上配备抢修工具及防毒面具。
5. 应当由
供应部门持有消防部门发的危险用品押运证的专人押运,押运人应熟悉液氯的性能及泄氯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
6.氯瓶配有的两只防震橡胶圈应完好,出氯口保护帽、总阀塑料保护帽应旋紧。
7.氯瓶装卸时要有起吊设备,装车后,应以坚固的三角木垫实,并妥善加以固定,严禁氯瓶在车上滚动、碰撞。
8.运氯专车应有
“危险品”标志,车上严禁烟火,夏季应适当覆盖,防止日光曝晒。酷暑天中午
12时至下午
3时不宜行车。
9.液氯运输前,押运人员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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