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车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行车之前
检查(1)按照相关规定
项目,标准检查车辆各部技术情况
处于完好状态。重点检查转向系统、刹车系统、喇叭、灯光等,不准带病作业。
(2)行车之前
应检查车辆在行驶
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
行驶(3)厂内电瓶车司机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
“安全生产守则
”。(4)在厂区、车间、货场、库区和施工现场内,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行驶。最高时速
10公里,进出施工现场、交叉路口、转弯处时速不准超过
5公里,进出厂房、仓库、大门时速不得超过
3公里。(5)蓄电池车低速行驶不宜超过
10秒钟,全速满载连续行驶时间不应超过
1小时,否则,应有一定的间歇时间。
(6)厂内的蓄电池车
(包括蓄电池叉车
)不得接近火源,不能进入易燃易爆
区,不准装运危险品。
(7)蓄电池车装载物体严禁超重。所载物体不准超出车箱,如需超出车箱必须保证均衡装载。不准超高
(离地2米以内)。(8)在坡道上行驶,上坡
坡度不得超过
3%,下坡坡度不得超过
8%。(9)严禁蓄电池叉车行驶电动机和油泵电动机同时使用。
(10)
蓄电池车通过厂内平交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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