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钢厂行车工安全操作章程
1.认真严格执行
公司的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方针,必须持证上岗;
2.上下天车必须先打铃,在得到天车工长音回复、天车停稳后方可,严禁运转
时上下天车或从一台天车跨越至另一台天车,严禁直接断开门限停开上车;
3.接班后必须仔细检查
行车“十大安全装置
”,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
“十不吊”;4.电磁吊交接班时必须试电磁铁保磁、紧急开关,确认正常后方能吊装,以防失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物件尚在地面时不得开动大车,以免吊起后摇晃伤人;
5.如果发现
钢丝绳磨损严重,应当立即
停车并报告有关负责人处理;
6.开动天车时,司机两手应放在操纵杆上,随时准备刹车;
7.操作手柄应从零位逐档提速,稍作停留。减速时手柄可以直接为零,但严禁直接反向操作(特殊情况除外);
8.天车工操作时不许同时操作二个以上的控制器,尤其是
严禁双钩同时分别吊挂分离物件,主副钩互换时必须做到上先停、后下挂;
9.当吊钩上升接
近限位或大、小车运转
临近终点、天车接近邻近天车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
10.吊运物件时严禁从人头上越过,被吊物件高度要高于地面设备或其它障碍物
0.5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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