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第项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 通风系统管理
建立完善、稳定、合理的通风系统
1、矿井制定年度采掘作业计划时,通风部必须核定矿井年度通风能力,按照实际年度通风能力确定矿井年度产量计划;同时通风部还必须按季度、月度进行通风能力核定;每旬对全矿井配风量进行次核算。通风部每月对各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进行预测并进行风量核算,生产技术部根据风量核算结果编制每月的采掘衔接计划,严禁月度超通风能力、超计划组织生产。
2、矿井通风系统必须本着“降低通风阻力、简化通风系统、保证通风系统的合理可靠”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优化设计。
通风部、 生产技术部部门负责矿井通风系统优化设计工作,从设计及施工组织安排上优先考虑通风系统的合理稳定性。
矿井、盘区、工作面、生产计划、衔接安排必须充分考虑“通三防”工作,由生产技术部组织通风、安监等相关部门会审或经通风部门审核予以完善后,方可发送有关领导、相关部门。
3、生产水平及盘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每个盘区至少设置条专用回风巷,盘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盘区,严禁段进风、段回风,
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矿井必须配备有粉尘化验室和粉尘化验员,开展粉尘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