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工的安全操作章程
1、作业前应对施工所用的脚手架进行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可拒绝验收、使用或上岗作业
。2、特殊部位不能搭设脚手架时,施工应用安全带拴在牢固的地方,穿防滑鞋,采取设专人监护等安全措施,并确认安全之后
方能施工。
3、施工作业场所(包括室内和喷漆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在不能进行自然通风,又使用强溶剂时必须采用通风机强制排风,以防中毒事故的发生
。4、在施工中严格按照
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操作人员应进行体检,患有眼病、皮肤病、气管炎、结核病者不宜从事此项作业。
5、在进入油漆房间时,应该先
排出有害气体后再打开照明灯进行操作。
6、在涂刷或喷涂有毒性涂料时,必须戴防毒口罩和密封式防护眼镜,穿好工作服,扎好领口、袖口、裤脚等处,皮肤不得裸露。尤其是
喷刷含铅、苯、乙烯、铝粉等的涂料时,应当注意
防止铅、苯中毒。
7、作业完毕,各种油漆涂料的溶剂桶(箱)应加盖封严。强溶剂等废弃物不得随地乱倒,应倒在室外专用的有害废弃物垃圾桶中,以备集中处理。
8、在喷涂硝基漆或其它具备
挥发性、易燃性溶剂稀释的涂料时,不得使用明火,不准吸烟。涂刷大面积场地(或室内)油漆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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