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承包方安全生产评价办法
(AQ-ZD03)
总则为全面了解施工承包方的安全生产水平,严格施工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准入控制,加强对工程施工承包方的源头管理,提高公司的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工程施工承包方(包括总承包单位或其它施工承包单位)实施的安全生产评价。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编制。
施工承包方的安全生产条件评价
评分内容:
对施工承包方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包括以下10项内容:
(一)施工承包方合法的安全资格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记录;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签发的《税务登记证》;
5、企业法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6、企业法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7、外埠企业具有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
8、前三年因工伤死亡事故记录。
(二)安全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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