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船舶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钦州港水域船舶通航安全和防治污染监督管理规定》等当地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与当地海事部门的有关规定,航行时应做到认真了望,谨慎驾驶,保持高频电话联系畅通。
2、夜间施工的船舶必须配备雷达、GPS、AIS、望远镜等适合夜航的船舶设备。
船舶夜间开航前及夜间施工之前必须检查船舶航行灯和信号灯设备、GPS、雷达等设备是否正常。
4、船舶上人员在甲板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禁止穿拖鞋、打赤脚。
5、针对施工区域风浪较大,流向复杂,生产船舶进出频繁的特点,船舶进出靠泊必须要把控好角度和船速,防止内部船舶碰撞事故。在风浪大、流速急或遇雷雨风等不良情况,应当及时加固缆绳,避免断缆而造成窘迫局面。
6、船舶雾航要认真严格执行《海上雾航规则》,控制航速,加强瞭望,并认真做好应急措施,必要时船长应亲临驾驶台指挥。当视距小于1000米时,船舶应择地锚泊或靠泊,并按照相关规定显示号灯或号型。
7、船舶在乘潮期间施工时应及早主动避让他船,尤其是要注意避让违章的渔船,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8、各施工船舶应当及时收听气象预报,并作记录。掌握风向、风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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