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一、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
(一)、医院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由设备科统一集中采购,各科室不得自行采购。
(二)、设备科应组织遴选生产厂家和经营企业,报医院签订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合同。
(三)、设备科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当查验和索取有关证件。
1、由生产厂家订购供货的,应查验和索取《卫生许可证》、法定卫生检验机构依法进行的产品抽检合格报告、生产企业批次检验合格证等有关证件。
2、由经销企业订购供货的,除查验和索取前项规定的证件外,还应查验和索取经销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生产企业的委托授权书。
3、采购进口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查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每次采购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相关资料,应留底存档
备案。(四)、设备科对购进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进行验收,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五)、设备科对购进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要求进行登记,属于高值类的还应进行溯源性追踪登记备案。
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使用:
(一)、购进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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