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及安全防护措施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以上(含
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对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症、癫痫病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3、凡高处作业时,必须按照国家
标准规定的安全带,施工地点如无法拴安全带,应设临时拉绳或设置防护栏杆,否则禁止施工。
4、在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
,系好安全带。
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着轻便、整齐、袖口禁口,严禁赤脚、穿高跟鞋和拖鞋。
6、非作业人员,未经过领导
批准,一律不准在高处作业面上完耍、参观和逗留。
7、任何人不准骑、坐、靠正在施工的栏杆,阳台板和墙头、砖以及木栏上,更不准在防护栏杆外侧作业。
8、高处作业前,要检查架子、跳板、工具、设备及各种防护措施,如有不安全因素,应快速进行处理
,不得迁就使用。
9、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材料应堆放在平稳、牢固的地方,不得超高、超载、乱堆放
,防止坠落,一切料具禁止上下投放。
10、楼板的预留孔洞,应在绑扎钢筋同时绑设防护栏,孔洞较大的或无法设置时,应当设置
安全网,孔洞四周不准堆放材料,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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