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疃煤矿安全管理经济奖罚办法
为认真落实许煤安〔
2015
〕1号文件精神,强化安全基础、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按照岗位职责不同,充分发挥安全工资、质量标准化工资和安全奖罚政策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结构工资
(一)安全结构工资
兑现标准:
1、采掘单位:正职:
600元,副职(主管技术员、工程师,下同):
480元,一般干部(助工、技术员,下同)、队长:
360元,工人:
240元。2、辅助单位:正职:
480元,副职:
360元,一般干部、队长:
240元,工人:
160元。3、地面单位:正职:
360元,副职:
240元,一般干部、队长:
160元,工人:
120元。兑现条件:
1、矿井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取消全矿安全结构工资。
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全额扣除单位安全结构工资;发生轻伤事故的,扣除单位安全结构工资
50%,累发累扣。
3、个人兑现条件:
(1)月度出勤班数:井下单位
19个,地面单位不少于
21个,无旷工(年休假等法定享受工资待遇的假期按出勤考核,
2月份班数单独考核)。
(2)月度内本人无工伤,无严重“三违”。
(二)质量标准化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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