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22)》(学习笔记)-113
五是将与自身业务模式相关的资产处置损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上市公司从事分散式房屋管理业务,其先作为承租人与业主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作为出租人将房屋转租出去。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需先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转租赁后再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确认资产处置损益。如果使用权资产转租是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模式,则使用权资产的处置行为具有持续性,并且对报表使用者恰当评估公司业绩产生重要影响,上市公司不应将相关处置损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